11月14日,阴霾了近一周的天气终于放晴,深秋与初冬交汇处的丝丝北风,夹杂着晴空暖阳的些许惬意,不得不说,这样的周一,让人干劲十足。
今天,小编随行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彦文带领大连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到大连瓦房店市三台乡湿地保护区实地调研湿地司法保护工作,请跟小编一起,走出喧嚣的城市,走进这片静谧的土地。
穿过泥泞的土地,三台乡湿地保护区呈现在眼前。一片片波光荡漾、岸芷汀兰的水面映入眼帘。“湖面初秋色,清如镜里清。潮来飞白鹭,烟至织黄莺。”这样绝美的诗句也难以掩盖湿地保护区的美丽。
“瓦房店市三台乡省重要湿地位于三台满族乡南部,湿地面积为.20公顷,主要包括复州河入海回下游、复州湾盐场及周边沿海滩涂、水面等范围,三台乡湿地大部分属于滨海湿地。”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景义一路向调研组介绍湿地保护区的基本情况。
丁彦文带领调研组边听边记录,“目前,湿地保护情况怎么样?”“有多少种鸟类栖息?”“有没有破坏湿地环境的情况发生?”调研组的同志们不停发问,并现场了解湿地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就加强湿地生态司法保护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顺着林景义的指引,调研组一路向前,准备前往候鸟迁徙地,湿地深处,鸟鸣声已渐渐入耳。
进入湿地保护区,远处的飞鸟整成群结队的聚集在一起,时而盘旋高空,时而栖息静止,还不停地发出“唧唧唧”的叫声,天空的湛蓝与湖边金黄的芦苇荡已汇聚成一体,美出了秋冬的另一种境界,悄然撑起了乡间的活力。
三台乡湿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灰鹤的主要越冬地,此外,还聚集了白尾鹞子、灰鹤、白鹭、牛背鹭、苍鹭等多种珍稀鸟类。
义务护鸟人老高在湿地保护区从事护鸟工作已多年,用他的话说,他是看着鸟儿一天天长大的,对鸟儿充满深情。
“现在还有打鸟、捕鸟的吗?”丁彦文问道。
谈到护鸟工作,老高绝对是专家,如何保护鸟类迁徙、如何避免人为伤害等等对老高而言轻车熟路。
“这几年捕杀鸟类的少了很多,但每年3、4月份,有个别所谓的摄影爱好者,借拍摄鸟类为由,偷捕鸟类做标本,我们看着真生气。”说到伤害鸟类的行为,老高非常气愤。
听完老高的介绍,丁彦文对其为守护珍稀鸟类和湿地保护所做的贡献表达了谢意,同时表示大连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将积极发挥司法保护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生态安全,为湿地保护区撑起司法“保护伞”。
今年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提出,为新时代湿地保护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发展方向,我国湿地保护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迎来了新的机遇。
此次调研是大连两级法院在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又一次有益探索,也是主动融入以湿地为主体的自然保护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大连两级法院将贯彻把握新时代目标要求,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完善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形成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大连经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
调研结束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映红了如画的湿地风貌,远处的候鸟也按捺不住内心喜悦,排着整齐的队形直冲云霄,与湿地落霞美景展翅齐飞。
调研组的同志们似乎被眼前的自然景观所震撼,忘记了一路的泥泞不堪和坎坷颠簸,大家驻足观望,久久不肯离去。这样的美景,是自然留给人类的礼物,也是人类需要用心守护的宝贵财富。为了子孙后代,也为了大自然,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将不辱使命,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