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大连中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行政争议化解
12月10日,东北三省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座谈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大连中院在会上交流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经验,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焱参加会议。
近年来,大连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府院联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力推多元解纷在矛盾“诉前化解”上取得实效
大力推进“一站式”建设,强化与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完善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力求将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
年8月,大连中院指导瓦房店法院和瓦房店市政府设立了综合性行政纠纷调解中心,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监督规范互动,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引导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达成调解协议,努力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成功调解了58件行政复议、行政给付、非诉执行等案件,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了义务。
年7月,又成立了庄河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依托当地“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15件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国土资源违法占地等纠纷。12月,旅顺口区法院和区政府联合发文成立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也挂牌运行。
加大协调力度在矛盾“实质解决”上取得实效
大连中院准确把握行政诉讼法修订后新法的精神和理念,针对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诉率高、实体裁判率低、行政相对人服判息诉率低的“两高两低”现状,大连中院在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力求“以理服人”的基础上,加大了行政协调的工作力度,力求“案结事了”;特别是对因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问题所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注重运用协调方式处理。
年,大连中院积极协调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近百次艰苦细致的协调沟通工作,历时三年时间,实质性解决了“南山”项目70余户居民的回迁问题,使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强化综合施策在矛盾“源头治理”上取得实效
01
实行非诉执行案件“裁执分离”
为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裁执分离”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行政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年,大连中院出台了《关于依法推进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由法院审查、政府组织实施的“裁执分离”工作模式,在清理违法占地、城市综合整治、环保督查等行动中,妥善处理了大量非诉执行案件,维护了行政执法权威。
02
完善诉讼风险预警机制
围绕“一带一路”、辽宁沿海经济带、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性工作,对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座谈、书面建议等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对于涉环保督查诉讼及强制执行案件、违法用地督查类强制执行案件等可能对当地社会稳定或者全市整体工作有影响的行政协议、行政审批或许可等可能产生新类型行政争议的领域,提前做好规范执法指导工作,引导行政机关完善执法行为。发挥案例的指引和宣传作用,与人社、规划、土地房屋、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法律的框架内指导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达到“审理一案、规范一线、影响一片”的效果。
03
主动延伸司法职能
大连中院连续八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认真分析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发生。市委常委会连续两年专题听取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年度审理情况汇报,要求行政机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积极参与行政机关的执法培训,与市委党校合作为党政干部开设行政诉讼课堂,依托丰富的司法实践,初步形成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司法引导模式。
据悉,近三年来,大连两级法院实质性化解的行政纠纷不断增加,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在实行行政诉讼案件交叉管辖后,行政一审案件上诉率下降20%以上,撤诉率增加一倍以上。下一步,大连中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把准服务大局总体要求,树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理念,立足促进依法行政和纠纷实质性化解,强化前端治理,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高投资信心、提升社会诚信,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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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